摘要
目前,对于民刑交叉案件处理,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较为原则笼统,表现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不同地区对同一民刑交叉问题的司法政策及裁判尺度大不相同,从而制约了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本文就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机制进行一些探讨。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首先简述了民刑交叉案件与先刑后民模式的概念、先刑后民处理方式产生原因;其次阐述了民刑交叉案件的类型以及先民后刑模式的处理方式;最后一部分则是针对当前环境下我国先民后刑模式下提出的几点建议。
出处
《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51-53,共3页
Journal of Shaanxi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