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针对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俄国如何进行法治建设展开了理论与实践探索,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涵进行了理论阐释,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构想:法治完备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严格守法、执法、司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加强法律监督和权力制约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制度安排。认真研究列宁关于法治国家建设的理论探索与实践轨迹对于同属东方专制文化传统的中国实现依法治国具有极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出处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
2017年第3期5-10,共6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Chengdu Municipal Committee
基金
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研究理想社会的原则与实现中国梦研究”(14AKS004)
2016年浙江省高职党建研究会研究项目“列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构想及当代价值研究”(2016B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