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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的本质与崛起大国的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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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狭义的外交.传统上指“运用智力和机智处理各独立国家政府之间的官方关系……是指用和平手段来调节和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这里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智力”或“机智”的运用,二是“国家相互关系”或“国与国之间外交事务”的处理,三是方式和手段必须是和平的。外交是对国际关系的处理.但外交不是国际关系.外交是落实对外政策的众多手段或工具中的一个,但外交不是对外政策;外交和军事有密切的联系,但外交的本质决定了它是与军事手段完全不同的国家政策工具;外交手段与其他手段的不同.在于外交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被广泛接受和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其中最主要的规范是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外交学在本质上与国际法学具有密切联系,从《国联盟约》到《联合国宪章》,以及当今众多的国际条约和协定所确定的国际法原则.是现代外交制度得以运行的法律基础和保障.外交则是通过法律的形式为国家的对外政策服务:无论外交的范畴和内涵如何变化,外交的本质和最显著的特点没有改变,那就是外交的过程或手段是和平与非暴力的,它通过寻求利益共同点来化解分歧。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作者 张清敏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16年第5期71-72,共2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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