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制造业比较,我国服务业税负在2002年至2011年间逐步上升,并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在增加值占比相对滞后的情况下.税收占比持续上升。这里使用小口径的宏观税负测算,即宏观税负为行业税收收入占行业增加值的比重。2002年至2011年,服务业宏观税负由13.56%增加到22.37%,同期服务业增加值占比由41.47%增加到43.35%.宏观税负的增幅约为增加值占比增幅的5倍。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16年第5期167-168,共2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