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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辑学报》稿件处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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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本刊对基本符合发文范围的来稿经过2次审稿,再由编辑部依据审稿意见做出"采用""修改后发表""修改后再审""改投他刊""退稿"等决定后告知作者。2)自稿件登记之日起60天内未收到告知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退修稿务必于收到退修意见后45天内修回,逾期视为自动撤稿。发送修回稿时请附必要的"修改说明"。
出处 《编辑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264-264,共1页 Acta Editolog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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