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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部化工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定升级管理办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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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附件二化工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定升级评分表(试行)标准分考核内容序号项目一级二级二三级一级二级三级1 机构职责 8分1.1 机构设置 2分 (1)独立的;(2)健全的;(3)二级建制;(4)主要职责明确的专职机构一项达不到扣1分。 (1)能独立行使监督检验职能的机构;(2)主要职责明确。1项达不到扣1分。1.2 机构领导 2分 (1)正厂长直接领导,并列入正厂长的责任制内;(2)每年正厂长至少召开一次研究质监工作的会议并有记录(考核三年)。1项达不到扣1分。1.3 经济责任制 2分 (1)制定并实施质监机构的经济责任制;(2)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 1991年第11期11-17,共7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Standard and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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