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 重复性 r 与复现性 R4.1 重复性本文1.7所给出的定义为重复性的一般概念,具体使用中,常指:在重复条件下,以95%的或然率预期,和两个测得值之间的差值范围。根据本文(上)3.3的式子,可以计算出 s,如果次数 n 充分大(例如超过20)。按3中的表,把 s 当作σ也只有0.03之差,如果对某种测量方法经一次较多的 n 次重复后得出了其σ,以后的测量中,只要条件未改变,不必重复求σ,为了减少随机误差可以只做必要的少量的几次或甚至于只测一次。当已有了σ之后,这里,为区别于复现条件下的值,改用σ_r。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
1991年第12期24-27,共4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Standard and Q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