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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人说新加坡有三大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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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法治社会是所有当代文明国家的目标,而法治社会的基石便是法律的存在。法律的目的是约束社会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然而,作为人类社会演进的产物,法律不可避免地存在善恶之分,也会同人类社会一样,在总结发展中进步。
作者 陈九霖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7年第26期46-48,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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