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股东权的司法保障,意在通过司法程序和诉讼制度实现对股东权的司法救济。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检索,发现实践中因股东权遭受侵害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尤其是股东代表诉讼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而现行《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股东权的司法保障存在严重不足。最新通过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对股东诉讼案件进行类型化规定,在解决《公司法》具体适用的同时,丰富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如第三人撤销之诉、诉讼担当、诉讼承继等,从而大大扩展了股东权保障的范围。尽管如此,《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仍有进一步完善之必要。
出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7期102-109,共8页
Jinan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审判环节刑事错案实证分析与防控机制研究>(批准号:13BFX074)
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论语法律思想研究:从传统文化探寻中国法律的历史渊源>(批准号:15)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依法治国视域下中国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研究>(批准号:2017-ZZJH-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