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带有计划经济时代色彩,混淆了建设单位与法人单位的会计关系,与法人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相重合,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模式。应该正确把握法人单位的法律主体与基本建设主体之间的关系,对现行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的设计思路进行调整,建立以建设项目为主体的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体系。调整基本建设财务会计思路,建立以建设项目为会计主体的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体系,必须遵循基本建设项目从属于法人单位的组织构架特点,明确定位基本建设项目为其会计核算主体;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的多元分层结构特点,确立建设项目内若干独立资产为基本建设会计成本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