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根本保障,也是政府完善宏观调控和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基础.为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2年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35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专员办),对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外资企业等共计106户企业和57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一是围绕宏观调控重点和保障国家能源交通安全,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等大型中央企业开展了联合检查,切实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