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PPP模式目前在我国风生水起,但在基础法律价值缺失的情况下,PPP项目协议法律性质的分歧、模式功能不良异化以及公私双方利益的冲突都使得PPP模式陷入了制度的困境。PPP模式之初衷在于政府借助社会资本高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其具有服务于社会公众的本质属性,因此,重视社会公共利益是PPP模式之核心和基本价值观,而经济法社会利益本位的价值观恰恰与之相契合。故将经济法社会利益本位观引入PPP模式法律体系作为引导PPP模式运行之价值或原则,以期破解PPP模式当下所面临的制度困境。
出处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
2017年第3期74-80,共7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Xiamen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