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对社区矫正的明文规定催生了《社区矫正法》的制定。尽管社区矫正作为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历经了试点与法律确认,但在一些基础性问题上仍模糊不清,致使其性质定位、组织机构安排、执法人员身份以及《社区矫正法》制定依据等问题在立法过程中颇具争议。理论应对立法涉及的这些问题予以性质上界定,纾解社区矫正在立法中的理论困境,以便立法架构出符合其本质、反映其未来发展方向以及能够满足实践需要的社区矫正制度。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7期102-111,共10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