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规民约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乡规民约与法律在维护基层社会秩序方面共同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现代社会治理中,乡规民约与法律也存在一些冲突,如乡规民约规避国家法、乡规民约抗拒国家法、乡规民约和国家法的变相融合。因此,在地方治理中实现乡规民约与法律的整合显得极其必要。通过国家法律对乡规民约的规制,乡规民约对国家法律的补充,完善法律的同时提升乡规民约现代性,力争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7年第12期158-159,161,共3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
基金
四川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研究中心委托课题"地方治理中乡规民约与法制融合研究"(项目号:SCXF20160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