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逸”的提出及“逸品”标准
中国传统绘画理论中的很多审美范畴在最初不是专门为绘画审美而提出的,“逸品”即是如此。“逸”出现在绘画品评中是从魏晋开始,缘于绘画品藻之风盛起,这一时期的品评风气虽说是基本限于人物绘画,但将“逸”作为其中比较重要的审美品评标准来进行运用时,也呈现出较有代表性的论述。如南齐谢赫在《画品》中评论袁蓓、姚昙度、毛惠远、张则四人的绘画时即用“逸”来形容:“袁蓓比方陆氏,最为高逸”①“姚昙度画有逸方,巧变锋出,魅魅鬼神,皆为绝妙”②“毛惠远……出入穷奇,纵横逸笔”③“张则意思横逸,动笔新奇”④,这些都是早期.“逸”在中国绘画品评中的具体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