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产权流转除受需求、法律、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外,还受农村组织化程度的影响。在许多特定地区,这显得尤为突出且迫切需要深入推进农村产权股份化。对此,总体上应思考与把控三个关键环节,即在面上应分阶段、多形式探索农村产权股份化;在点上应鼓励农民把全部集体土地以股权形式量化到人,为未来土地集中使用、按股份分配土地收益做准备;在有条件的村组,应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其中,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立更应成为其焦点,并迫切需要在理论与现实层面作好相应的准备。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7期124-128,共5页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