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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内问责工作引向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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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强化问责是十八届党中央管党治党的鲜明特色。总结管党洽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2016年7月8日,问责条例颁布施行,在党内问责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问责条例实施一年来,从中央到基层,通过对上至省部级领导、下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一起起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强烈政治信号。
作者 胡静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17年第13期29-3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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