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谈新时期开展“三大检查”的必要性工作研究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全国性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以下简称"三大检查"),从1985年开始,已连续开展了9年,累计共查出各类违法违纪金额1160亿元,其中收缴财政737亿元;湖南分别为40亿元和24亿元。特别是1993年,全国共查出违法违纪金额168亿元,收缴财政100亿元以上;湖南分别为8.8亿元和5.7亿元;为历年"三大检查"之最。这说明了我国观阶段经济领域中违法违纪现象的普遍性和财政收入流失的严重性。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新时期,对"三大检查"的利与弊。
出处 《湖南财政与会计》 1994年第8期29-30,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