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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和贯彻《预算法》促进我省财政状况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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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预算管理是财政管理的基本组成部分。国家预算是维护国家政权、发展社会经济事业的重要工具,是国家管理社会经济事务,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预算决算暂行条例》。1991年10月。
作者 章锐夫
机构地区 湖南省财政厅
出处 《湖南财政与会计》 1995年第6期4-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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