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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周转金的“假回收”现象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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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由于种种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一些财政部门在财政周转金的回收上出现了"假回收"的现象。据笔者所知,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1、抵扣拨款、补贴。根据周转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下级财政部门逾期不归还借款的。
作者 刘建华 邵剑
出处 《湖南财政与会计》 1995年第7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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