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递延税款计算的一点建议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一般在税率变动时,规定以前发生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用当初的税率计算,但笔者认为,用现有税率更好一些。我们可以先看一个例子。
作者 周午弘
出处 《湖南财政与会计》 1998年第7期34-35,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