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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三乱”:民营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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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营经济实际是一种环境经济,环境越宽松,它的发展就越快。为此,我县加大了优化环境的力度,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若干规定》以推进民营经济的发展。但是许多政策却得不到较好的落实,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的“三乱”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民营经济中的各种收费项目达96个,其中不合法项目36个,且另60个合法项目中超标准收费的达24个,占40%,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不堪重负。 产生“三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作者 曾伟民
出处 《湖南财政与会计》 1999年第4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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