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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潜亏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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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施工企业亏损,不仅大量侵吞国有资产,而且严重阻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要从根本上杜绝施工企业亏损必须先分析其成因。 一、现行会计方法选择是产生潜亏的萌芽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长期工程合同一般应当根据完成进度法或者完成合同法合理确认营业收入”,即国际上通行的完工合同法与完成百分率法。无可置疑,从会计的谨慎原则出发,完工合同法所提供的利润有着十分可靠的保证,但却与会计的及时性原则相悖,不能随时提供工程进展中的效益信息。因此大部分施工企业还是采用完成百分率法。《企业会计准则》对工程结算收入与成本的配比。
作者 陈跃峰
出处 《湖南财政与会计》 1999年第4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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