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事业单位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应注意的问题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单位进行改制时,应对单位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对事业单位来讲,评估的重点是实物资产,即固定资产和存货。因为在资产评估前单位进行了清产核资,对清理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已进行了处理,进行评估的资产基本上不存在损失的问题。需提出的是,在过去计划经济时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长期以来不计提折旧或折旧提取不足,其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差较大,应根据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
作者 王明华
出处 《湖南财政与会计》 1999年第6期47-4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