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企改革的大思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的问题着力进行制度创新。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单纯依靠放权让利是不行的,必须实行制度创新。国有企业实行管理制度的创新不是要产权私有化,必须按照党中央已经明确的原则,统一认识。我们必须注意到,要将我国的国有企业改为无论是公司制企业还是股份合作制企业,都只能是一些有条件的企业,而不可能是全部。而且在出发点上。
出处
《黑龙江科技信息》
1997年第8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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