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作为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发达国家已非常完善,而中国在此方面的立法才刚刚起步,还很不完善。这种立法差异直接导致企业轻视召回缺陷产品和政府在缺陷产品监管上的无力,使消费者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因此,完善中国的产品召回制度已是当务之急。本文介绍了目前我国实行产品召回制度的现状,在结合中国国情并借鉴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中国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构想。
出处
《黑龙江史志》
2008年第11X期73-74,71,共3页
Historical Records of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