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配正义"是当前国内政治哲学研究的一个核心话题,多年来通过分配正义来切入马克思的正义理论成为许多理论工作者未经反思就基本予以接受的理论前提。但是,从根本上讲,自由主义的分配正义与马克思的人类社会正义是两种异质性的理论范式,前者是以市民社会的等级制和私有制为基础的补救性正义,后者是以市民社会批判为基础、以人的自由个性与自我实现为目标的超越性正义。在这个意义上,把分配正义作为马克思正义理论研究的基本范式,实际上是一条走偏了的道路。因此,我们需要对当前的马克思正义理论研究进行前提批判,以此来澄清"分配正义"在马克思正义理论中的地位及其限度,推进马克思正义理论研究的范式转换。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23-30,共8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德国古典历史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基础问题研究"(项目号:17BZX12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实践辩证法研究"(项目号:13JJD7200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