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现代文学”的概念当前正处于一种暧昧不清的状况当中。晚近以来,研究者或者用“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这种长时段提法将“中国现代文学”含而化之,或者用“二十年代文学”、“三十年代文学”这类更细致也更实证的命名方式将其搁置或分离,或者用“民国文学”的概念将其替换。有些还在使用“中国现代文学”这一概念的学者,则或者追步异域执着于“现代”、“现代性”等理论概念的反复定义,或者径直用“新民主主义”、“西方文明”、“个人主体性”、“民族国家想象”等来指涉“现代”。
出处
《文艺理论与批评》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74-85,共12页
Theory and Criticism of Literature and 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