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虚假诉讼有着复杂的法理、制度和社会经济背景成因,严重损害了国家经济利益、司法运行秩序和社会管制机制。法院、公安机关和相关案外人对于虚假诉讼的规制检举有着难以克服的局限,而检察机关基于其专业职能优势则可以对民事诉讼中虚假诉讼的监督发挥独特的弥补功能和优势。本文在从法理和现实两方面论证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进行检察监督的必要性和正当性的基础上,对我国现实中如何加强民事诉讼中对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提供了一些建议和思路。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7年第13期60-63,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青年项目<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研究>的成果(项目编号:12FXC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