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进一步调整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取消19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3类工业产品由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将8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由质检总局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7年第20期6-9,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