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明确写入这两部法律。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定。两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如今,试点期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入法,从试点推向全国。两年的试点情况如何?怎样理解对两部法律的修改?今后公益诉讼会有什么改变?就相关问题,本刊记者专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胡卫列。
出处
《中国人大》
2017年第13期44-45,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