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7月至案发前,傅某一直担任江西省新干县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副站长,但沾染上赌博恶习后,他先是输光了家庭积蓄,后又为扳本孤注一掷,把“黑手”伸向了农业综合服务站代管的涉农资金。2015年七八月间,适逢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原站长调离,服务站公章与站长印鉴归傅某保管,他发现由村账会计邓某管理的支票就放在未上锁的抽屉里,于是就利用职务之便偷开现金支票,先后14次挪用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代管涉农资金281.74万元,用于非法赌博活动。最终,傅某被新干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出处
《党课》
2017年第13期77-77,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