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上市公司高管大多套用的是行政机关的人事管理模式,对于这种特殊任命制下的公司管理人员,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能否达到预期激励效果,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日益受到公司股东与政策制定者的质疑与关注。文章以215家国有上市公司2010—2013年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15家国有上市公司在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实施前后其平均业绩排名变化进行评价,实证结果表明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上市公司平均排名上升了23%,具有较好的正向激励效果。采用非参数检验法,对激励方案实施前后公司代理成本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代理成本没有显著降低,激励效果不明显。
出处
《生产力研究》
2017年第7期27-31,共5页
Productivity Research
基金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14JK1503)
陕西省软科学项目资助(2015KRM049)
西安理工大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105-400211412)
西安理工大学科技创新项目(105-45101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