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办发[2017]51号2017年6月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此次修订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是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水平,有效防控风险。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出处
《交通财会》
2017年第7期88-88,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