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职院校司法警务专业教学的实践性特点突出,实践性教学意义重大,然而,当前高职教育的实际情况与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实践性教学模式尚不够合理。对于许多实践性极强的专业比如司法警务专业,必须加强实践性教学,构建合理的实践性教学模式,才能不断地提升培养学生的质量。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4期145-146,共2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司法类高职院校实践性教学模式构建--以司法警务专业为例"研究成果之一(16G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