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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职工又回原单位工作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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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刘某通过招聘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同时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一年后,刘某因个人原因辞职。但不久后,刘某又再次应聘到该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该公司提出约定试用期,刘某不同意,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
出处 《乐活老年》 2017年第8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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