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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三重复合身份下院、庭长入额与办案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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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法官员额制改革背景下,围绕入额与办案的问题,有必要以角色分工和职能转换为视角,全面检视院、庭长入额与办案的关系,并作出客观评价。当前,院、庭长入额的实然之困在于其三重身份的复合性,即兼具司法行政角色、司法裁判者角色和司法最高决策者角色。院、庭长入额的司法要义在于:入额不能与行政职务挂钩、不能与功利利益挂钩、不能与司法能力脱钩、不能与司法责任脱钩。办案需要检视与反思的偏差则在于:院、庭长空挂名义型办案、趋易避难型办案、博取面子型办案和应付任务型办案。在司法场域中,不能人为地将院、庭长的角色和职能进行割裂与否认,而要立足院、庭长的三重复合身份,并就其角色分工和职能开展进行有效协同。在强化角色分工的基础上要进行工作量化;在强化职能转换的基础上则要进行有效协同。法官员额制所要解决的不是为院、庭长保留特权,而是要为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便捷。
作者 李江蓉
出处 《人民司法》 2017年第19期57-62,共6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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