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了履行判决、补救判决、赔偿判决、补偿判决、确认有效判决、解除判决、确认无效等几种行政协议判决方式。以行政协议补救判决为中心,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分析其他行政协议判决方式、行政行为补救判决与该判决之间的关系,对于修法后正确适用各类行政协议判决方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142-152,共11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项目"解决争议目的下的行政诉讼裁判路径及其判决方式研究"(项目编号2016M600458)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