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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评为中共黑龙江省委直属机关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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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11月,我院被评为省直文明单位,这是继去年“七·一”我院总支被省委统战部评为先进党总支后的又一殊荣,是我院全体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值得庆祝的大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尤其在新一届院领导班子的带领下。
作者 张永全
出处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1999年第1期46-46,共1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Institute of Soci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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