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基础教育治理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从地方政府主导,到州与地方政府共同承担,最后由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分层治理的变革历程。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有相应的治理主体和职能边界。美国三级基础教育治理体系的运行机制包括以法律法规为前提的统筹规划协调机制、以分层治理为基石的责任划分落实机制、以教育公平为底线的价值导向引领机制、以课程改革为核心的质量提升突破机制、以经费投入为根本的教育发展保障机制、以学业测评为载体的质量监测考核机制。美国联邦、州、地方三级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对中国基础教育治理变革具有正反两方面的启示意义。
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72-77,共6页
Education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西部贫困地区县级政府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治理能力的路径优化研究"(15BGL163)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