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贺炳炎(1913—1960),湖北省松滋县人。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四军排长、连长、连政治委员,红三军手枪大队大队长、营长,湖北独立团团长,湘鄂川黔独立师师长,红二方面军第五师、第六师师长,红二军团新编第五师师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师三五八旅七一六团团长,冀中军区第三支队司令员,第三五八旅副旅长兼晋绥军区第三军分区副司令员,鄂豫皖湘赣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员,江汉军区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任晋绥野战军独立第五旅旅长,第三纵队副司令员兼五旅旅长,晋绥军区副司令员,西北野战军第一纵队副司令员、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一兵团军长兼青海军区司令员、西南军区副司令员、四川军区司令员、成都军区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是第一、二届国防委员会委员,第一、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七、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