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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小说到电影的改编悖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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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说由于和电影同为叙事性作品,都要展现环境、刻画形象、铺叙情节,小说遂成为电影改编的主要来源.世界上著名的影片,绝大多数改编自小说.诚然,同一故事,能用不同模式(如小说、电影、戏剧等)加以叙述,但“说法”并非相同,且因之决定了各艺术门类在本体上的差异.其实,在本质意义上,重要的并非是所叙述的故事,而是叙述故事的方法.不同艺术因各有与众不同的特征,基于共有原则,总采取各各不同的表现方式.而且,一种艺术形式一旦形成,其自身的特殊规律将通过辩证的相互作用把某些题材和方法肯定为最适合于自己的题材和方法,以进一步强化自身的鲜明个性.电影对小说的改编,实质上就是将小说素材用一种异于小说形式的新形式进行创造性叙述.小说是以语言文字为叙事媒介的.语言文字作为由能指和所指意义构成的符号系统是对事物整体的抽象和概括,与事物客体并无直接的联系.但语言文字的存在又总伴随着有关的物质表象,其表现手段由此具有较大的伸缩性、包融性,不仅可间接抓住外部和内在的事实本身,还能轻而易举地直接表达人的头脑在这些事实间所建立的逻辑和本体的联系.即能用任何程度的抽象性来表现事物个别的具体现象以及经过提炼的概念.但语言文字尽管神通广大,其本质层面上的抽象性——用物体所属类别的总名?
作者 峻冰
出处 《呼兰师专学报》 1995年第2期44-46,共3页 Journal of Hulan Teachers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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