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以下简称《提要》)是对《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以下简称《暂拟系统》)的继承和发展,是一个有所创新、有所前进的语法系统。但是,正因为新,就难免有不足之处,虽然是瑕不掩瑜,还是有指出的必要。本文试从逻辑角度指出《提要》之不足。 在划分上,《提要》是这样排列顺序的:2、词;3、短语;4、句子;5、复句;6、句群。这从逻辑的划分上看,是违反了“划分必须相应相称”的规则。这条规则是说,在划分时子项的外延相加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在上述划分犯了划分不全的逻辑错误。因为分述中排列的这些划分出来的子项相加,并不等于语法系统这个母项,即还缺少语素这个子项。虽然在概述中提到语素,即1.1语素;1.2词;1.3短语;1.4句子;1.5句群,但是,在后面分述各子项时,却没有提语素,为了使后面分述不违反划分规则,还应有语素与其它子项并列出现。 我们都清楚,句于是语言的使用单位,句子应包括单句与复句两种,这可以从《提要》的概述中把单句与复句同列于句子里加以说明得到佐证。
出处
《呼兰师专学报》
1995年第3期57-59,共3页
Journal of Hulan Teach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