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红楼梦》这样一部意蕴深邃、内容丰富、结构复杂的文学巨著的主题,历来是众说纷坛,莫衷一是.在众多之说中,我们赞成这样的观点:即“《红楼梦》不是用某一两种主题所能概括得了的.如果非用一种主题来概括不可的话,“那也只能说是它表现了作者对人、人的价值、人生及其意义的一种独到的感受和理解.”所以,本文在这里并不想对《红楼梦》的主题进行全面的概括(这也不是本文所能胜任的),而只是想从某一角度谈谈笔者的一管之见,不当之处还请学界前辈及同仁指正.《红楼梦》的作者在第一回中就曾开宗明义地指出该书是“大旨谈情”的,并且我们从全书所写内容来看也是如此,作者并没有蒙蔽我们.鲁迅先生在他的《中国小说史略》中就将《红楼梦》划归“人情小说”,是十分有见地的.可以说,《红楼梦》就是一部“情”书,它不仅抒发了情,描写了情、表现了情,而且以情为旨归,以情为衡量事物、判断是非的标准.情在《红楼梦》中是无处不有、无处不在的,整部《红楼梦》就是用情谱写而成的.《红楼梦》的知情者脂砚斋曾说“雪芹哭成此书”.这里不说写成此书而说“哭成”,可见曹雪芹写此书时用情之真、之深了!那么,《红楼梦》中所抒发的、描写的、表现的又是什么样的情呢?首先,《红楼梦》抒发了儿女之真情.这里所谓儿?
出处
《呼兰师专学报》
1996年第2期9-11,共3页
Journal of Hulan Teach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