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刑相对的行刑方式,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即社区矫正项目的设置。欧美国家对于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项目的设立经过实践的考验,其平衡理念、改变与回归的矫正理念等对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的设置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我国在此方面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以上海市和福州市为例,有着家庭因素的参与程度不一、是否重视未成年人的自我发现问题的不同。但两方也存在着继续学习未完全落实、惩罚性力度不足等等相同问题。因此,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应当从建立有区分的阶梯式矫正项目体系,并着重同龄人、家庭在未成年人矫正中起到的作用。
出处
《理论观察》
2017年第7期116-118,共3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
基金
福建师范大学2016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201610394023)(指导教师:张勇虹
李伟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