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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养学生的习作修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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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写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对培养学生习作的修改意识多次提及:中年级的要求是“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人听,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高年级的要求是“修改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
作者 薛丹
出处 《语文天地(小教版)》 2017年第8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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