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合作社应充分考虑村级特色,尊重不同地区的种养习惯,鼓励分区域分情况发展合作社、以多种模式带动村级经济发展。当前,还存土地流转困难、品牌意识不强、专门人才匮乏、资金不足等。作为基层政府及职能部门,应从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加大指导力度,抓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加强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大扶持力度等四个方面入手,为农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出处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17年第7期5-5,共1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 Equip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