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独立的国家审计不仅是监督公共资金使用恰当性与有效性的保障,也是审计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的突破口。中国的审计权配置与审计机关设置的特殊性,是国家审计欠缺独立性的根源。以完善中国审计法为切入点,探索健全国家审计独立性的立法完善措施,应从宪政体制上建构独立的审计院管理体系以实现外部独立,确立审计院之间以及审计人员之间双重独立的关系以强化内部独立,建立审计人员任用资格制度与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制度以突出精神独立。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7年第4期102-105,共4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司法管理制度改革与法治江苏建设"(2014ZDXM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