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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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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东港市北井子镇团山村村委会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骗取补偿款问题。2009年至2016年,团山村村委会将该村集体的提水站收入和粮补资金合计45万余元未入村账,直接用于村务支出。2010年,通过编造虚假名单向上级骗取外出务工补贴1.71万元,用于支付村路维修费用。团山村党总支书记戚连山、村委会原主任姜兴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书记杨学庆、经管员齐传军、妇女主任单炳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机构地区 丹东市纪委
出处 《民心》 2017年第5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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