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政协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新作为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主要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从而使和谐社会从理论到实践得到全面丰富,并为2007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凝聚共识。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把学习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当作政协工作的一项重点来抓,不断提高参政议政和建言献策的能力,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富民强市、构建和谐衡阳的重大战略目标上来。
作者 刘增科
出处 《衡阳通讯》 2007年第2期17-18,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